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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京就业须办证

1999-02-20 来源:生活时报 彭援军 我有话说

目前在北京工作的外国人已达11000多人,港台同胞有2000多人。他们大都来自韩国、日本、新加坡、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等。这些具有大学以上高学历的外籍人员主要分布在电子等高科技领域,在摩托罗拉、爱立信、西门子等外资、合资、三资企业担任重要管理工作,也有少数从事厨师等技术性工作。

据有关人士介绍,随着我国的对外开放,来京工作的外籍人士日益增多。对于外国人在京就业的管理,自1996年5月从市外经贸委转至由北京市劳动局负责以来,已进一步健全了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在北京就业管理规定等,市劳动局就业处和市职介中心还设立了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办公室。我市劳动部门规定,当某一工作岗位必须由外籍人员担负时,用人单位方可聘用外籍人员。由于国家目前对外籍人员来华工作有着严格的控制,外籍应聘人员每到一新单位,都应由用人单位为其重新办理外国人在京就业证,就业证有效期到期,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等。

但从实际情况看,外国人在京非法就业的情况呈上升趋势,其主要表现在外国人未办在京工作就业证便私自在用工单位的庇护下打黑工;外国人在京就业证过期失效,却仍在京就业。据了解,有的外国人到了出境期限仍不离境,继续在北京打工;有的用人单位为了企业私利,不愿给所聘用的外国人办理就业证等。这种做法实际上都是在故意违反政策,这不仅会扰乱外国人在京就业市场秩序,而且对外国人本人的劳动权益也有伤害。

对于此类问题,市劳动局就业处有关负责同志认为,除须由市区县各级劳动部门加强对外籍人员和用人单位的监察力度外,用工单位和外籍人员也应自觉学法、知法和守法,按规定办好各种手续,这样才能保护好劳资双方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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